大连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周报(12.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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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峰周报】2023.12.11-2023.12.17

 

 <全国经济政策动态>

 

2、自然资源部:加强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 支持城市更新

12月11日,从自然资源部发布《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明确各地可因地制宜细化要求,开展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探索创新。

在城市更新方式上,政策指引提出,要按照“留改拆”的优先顺序,采用保护传承、整治改善、改造提升、再开发和微改造等更新方式,并明确其适用条件。针对老旧厂区和产业园区更新,鼓励转型升级为新产业、新业态、新用途,鼓励开展新型产业用地类型探索;针对老旧商业街区和传统商圈更新,应注重保留特色业态、提升原业态、植入新业态、复合新功能,促进商业服务业和消费层级的多样化发展。

在土地使用年限方面,政策指引明确,为适应市场需求及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城市更新中灵活确定土地出让年限和租赁年期,可考虑采用少于法定*高出让年限或租赁年期供应产业用地,并允许根据需要予以续期。

3、中国银行:2024年中国房地产投资降幅或小幅收窄

12月12日,中国银行研究院发布《2024年经济金融展望报告》预计,四季度中国GDP同比增长5.6%左右,全年增长5.3%左右。展望2024年,报告认为,外部环境或有所改善,稳增长政策效果将继续显现,国内需求有望持续修复。消费有望进一步恢复,基建和制造业投资有望较快增长,房地产投资降幅或小幅收窄。中国经济将向潜在增速水平回归,预计2024年GDP增长5%左右。

4、浙江杭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可在10%至24%区间内

12月11日,继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按月缴存方式;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由个人申报,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本市*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可在10%至24%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单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资金运行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其他使用政策参照单位缴存职工提取、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5、浙江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

12月1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调整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6、浙江宁波:高新区购新房可给予购房完税金额1%补贴 *高不超6万元

12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发布《高新区住房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产安置购房和产权调换购房除外)、二手住房的可享受政府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不列入购房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1%的货币补贴,*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1%的货币补贴,*高不超过4万元。

7、广东深圳:住房类项目需1年内开工 4年内竣工

12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通知。根据项目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的不同,对建设用地的开工、竣工期限作出规定。其中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

8、湖北武汉:落户政策不再限制购房面积与金额

12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通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武汉市公安局调整四项户口迁移政策相关条件和办理规定,目前已正式实施。

此次新的优化人口落户政策提及,取消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以及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可申办落户。原“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和“购买中心城区商品房落户”两项业务合并调整为“自有产权住房落户”业务。

9、湖南株洲:大学生毕业五年内首次买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30%

12月11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新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住房公积金“首套”的认定*新政策。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对照株洲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株洲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时,随之进行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涉及住房套数及“首套”的认定比照执行。

支持大学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洲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高可贷额度调整至100万元。

10、陕西西安: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严禁用于归还项目开发贷款本息

12月13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提到,重点监管资金只能用于支付施工进度款、设备材料款,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

住宅类项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项目均价小于2万元/㎡的:3800元/平方米乘以建筑面积(毛坯)、5500元/㎡乘以建筑面积(全装修);项目均价大于等于2万元/㎡的:项目均价的20%乘以建筑面积(毛坯)、项目均价的30%乘以建筑面积(全装修)。

预售资金拨付使用方面,辖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核拨重点监管资金。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50%;外墙装饰完成前,累计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65%;内外装饰装修(含外墙装饰)完成前,累计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85%;完成竣工验收前,累计申请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95%;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累计申请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99%;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以申请提取剩余1%的重点监管资金。

7层以上(不含7层)的建筑,增加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节点、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二节点,重点监管资金分别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20%和35%。

项目辖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拨付重点监管资金时,应认真核对有关信息,确保拨付对象、拨付金额与工程建设合同等资料基本一致,严禁开发企业利用关联公司账户套取重点监管资金。

11、江苏连云港:人才购买国企商品住房 给予不少于5%的购房优惠

12月13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包括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购房补贴政策、优化配建保障房异地建设费缴纳政策、优化落实新型住宅政策措施等四个方面7条内容。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普通职工家庭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二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00万元;三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70万元,双方缴存提高至120万元;高层次人才*高贷款额度C类以上、D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分别上调至130万元、110万元、7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该规定暂定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进一步优化购房补贴政策。鼓励团购商品房。企业、社会团体、群众自行组织团购商品房的,根据团购总房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其中购房款2000万至5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低于0.3%的资金补贴;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不低于0.5%的资金补贴;1亿元以上的,给予不低于0.7%的资金补贴。鼓励各区在市级补贴政策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对购房群体给予额外补贴激励。

进一步加大国企对人才购房的优惠力度。对大专学历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购买国企商品住房的,由相关企业给予不少于5%的优惠。

12、浙江绍兴:柯桥区18至35周岁青年人明年内购买首套房*高补贴25万元

12月13日,为更好引进和留住青年人才,支持青年购房,浙江绍兴市柯桥区出台了《柯桥区国际纺都“青年安家”购房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符合条件的青年人,从2024年1月1日起,一年期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将享受政府补贴,*高补贴25万元的政策。

13、河南商丘:缴纳房屋契税*高给予15%补贴 采取“先征后补”方式

12月13日,商丘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通知,凡在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纳房屋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缴纳房屋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2%给予补贴。

14、上海: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取消成交价格限制 二套房*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

12月1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

(1)调整普通住房标准。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2)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个基点,*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同时,为支持推进“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15、北京:调整优化购房政策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成 二套房*低4成

12月14日,为落实“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求,北京市住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1)调整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

(2)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降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的,*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延长个人住房*长贷款期限至30年。取消房价过快上行阶段北京市对房贷年限的从严管控,由目前*长25年恢复至30年。

16、云南玉溪: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调整认定标准

12月14日,云南省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辖区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取消“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单身缴存职工住房租赁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已婚缴存职工住房租赁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计算租金”的规定;养育至少有1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住房自住的,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限额按现行规定额度标准上浮30%确定,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提取限额按现行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优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条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即可申请办理;每次提取金额按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前12个月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本息合计金额提取。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住房套数认定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下同)在购房地房管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结合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综合认定。

17、广西防城港: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当让利 加快销售速度 快速回笼资金

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税费优惠等15项措施。

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生育两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额度提高到55万元。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防城港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20%,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出让金10个月内缴纳,但需缴纳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支持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社会群体等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
鼓励房地产企业适当让利,加快销售速度,快速回笼资金,促进住房消费。组织团购活动,鼓励企业现房销售,“交房即办证”。

商品住房优化调整。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经过充分论证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后可适当调整套型结构,优化规划布局。

加快盘活商业服务业用地存量。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允许按规定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在满足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按“商改住”进行规划修改,并可适当降低商业配比。

阶段性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

 

 <大连经济政策规划动态>

 

1、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12月1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绍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要求,部署政府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审议通过相关议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市明年经济工作。

(1)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2)要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谋划“两节”期间各项文旅、消费活动;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扩大利用外资,认真谋划高水平高质量项目,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

(3)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央地合作模式,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4)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提质增效,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大力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

(5)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建立“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加大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推进力度。

(6)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发展特色农业,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7)要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现代海洋城市。

(8)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9)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繁荣发展社会事业,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2、大连沈阳入选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城市

12月7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在1个区域、16个省份、29个城市、1个区(县)部署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期至2025年),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名列其中。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是探索、引领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和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把“加快构建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数字化空间治理体系”作为未来五年自然资源重点工作部署。这将对全省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提升具有重要引领。下一步,两市将严格落实国家试点任务和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和示范,探索多层级的建设方法路径和政策机制,本次沈阳、大连两市入选试点城市,为全省、全国提供
可推广、可复制的“辽宁经验”。

3、全省首创 大连“带押过户”已办理821件

大连在全省首创推出“带抵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模式, 3月15日推出当天办理2件。截至12月14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办理带抵押过户业务821件。

今年3月,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家单位,推出市内四区存量房“带抵押过户”不动产登记业务。该模式通过线上“双预审”,线下“只跑一次”登记机构,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这项模式为全省首创,跨银行、跨组合贷款都能办理,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交易成本,减少交易时间。

4、*新通知:这些补贴标准有提高 *高提高30%

近日,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大连现行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进行调整修订,制定《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 职业(工种)目录(2023年版)》。面向符合政府补贴性培训条件的 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目录内各职业(工种)、创业培训项目、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提高30%。取得目录中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补贴标准在现行规定的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包括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2023大连不良资产管理高峰论坛开幕

12月11日,“2023大连·不良资产管理高峰论坛”开幕。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500多名业内专家、投资界人士及政府部门代表齐聚大连,共同探讨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未来趋势、创新理念及发展策略,以促进中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论坛主办方大连市金融资产管理协会,是在大连市金融发展局的支持领导下,于2023年3月2日正式注册成立的,也是目前国内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协会。大连市金融资产管理协会旗下还拥有大连首个全产业链招商平台——海纳正和(大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建立了金融资产管理产业园。海纳正和资产管理产业园今年开始运营,已经成功引入世界五百强企业——纬创集团在大连设立其东北亚总部,同时产业园还吸引了景泰控股(大连)集团、渤海湾控股(大连)集团、弘京煜(辽宁)资产投资控股集团等40余家重点企业落户大连中山区,总投资逾十亿元。在本次论坛上,500多位嘉宾还共同见证了海纳正和产业园区10个项目签约。

 

<土地公告信息>

 

本周全市七区土地市场发布1公告信息。

➢ 1宗商务用地,位于高新区高新中心板块,占地面积0.54万㎡,建筑面积2.43万㎡。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销量持续维稳。

 

➢ 新增供应情况:本周七区商品住宅新增供应0.54万㎡,分布中山区东港板块板块,供应产品为洋房。

➢ 销售情况:本周销量3.62万㎡,环比下降6%,销量稳定,略高于近期周平均水平。近期有少量项目推出新优惠房源,多数项目以持续销售往期低价房源为主,基本无更大优惠力度释放。至年底,购房者信心、收入预期、市场预期并无明显向好转向,预计年底出现翘尾的可能性小,平稳略波动将为主导局面。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金、甘两区销量降低、仍保持万平以上,沙区受单项目影响拉高。
 

➢ 甘井子区居销冠,销量下滑。本周销售面积为1.27万㎡,环比下降7%。本周销售主力板块为大连湾板块,销售面积均0.47万㎡。销冠项目为华润置地大连湾,销售0.42万㎡、37套,以洋房118㎡(三室两卫)产品为主力;其次为大连·金地城,销售0.27万㎡、28套,以小高层89㎡(三室一卫)、103㎡(三室两卫)产品为主力;再次为万科公园都会,销售0.19万㎡、20套,以小高层76㎡(两室一卫)产品为主力。

➢ 金普新区销量略降,仍保持万㎡以上。本周销售面积1.13万㎡,环比下降22%。本周销售主力板块为开发区小窑湾、金州北九里板块,销售面积均高于0.3万㎡。区域销冠项目为华润置地未来之城,销售0.20万㎡、23套,以小高层79㎡(两室一卫)产品为主,其次为洋房122㎡(三室两卫)产品;其次为万科翡翠之光,销售0.17万㎡、15套;再次为金湾璟和天第,销售0.16万㎡、16套。

➢ 沙河口区大幅增长。主要由御东联项目集中备案拉动,销售0.45万㎡、44套。

➢ 全市套均销售面积为102㎡,环比下降2%。各区中,中山区套均销售面积*大,为137㎡;高新区套均销售面积小,为93㎡。

各区中,存量*大的为金普新区(214万㎡),其次为甘井子区(125万㎡)、旅顺口区(112万㎡)。七区整体去化周期为35个月,其中沙、甘两区去化周期较短,分别为20个月、27个月。

 

<本周营销活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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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地址:大连金州国防路与同济路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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