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周报(9.18-9.24)

收藏文章

【新峰周报】2023.9.18-2023.9.24

 

 <全国经济政策动态>

 

1、全国人大常委会:房地产税立法暂缓

9月1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布。在财税领域,规划明确,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将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而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未出现在本次立法规划中。

多位财税领域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规划明确加快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立法,相关流程有望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通过。暂缓房地产税立法,则更多考虑到国内经济形势,此时出台任何增负措施都要格外谨慎;但长远看,上述税种立法方向没有改变,或将在条件成熟时稳步推进。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专项附加扣除的调整不需要修法,后续仍存在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扩围、提高标准等手段,进一步降低居民税收负担的可能。

2、福建厦门:取消集美区等4区商品住房限购限售

9月18日,厦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加强精准调控。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不再限制上市交易时间。
落实金融支持措施。落实国家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适时调整优化岛内外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对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阶段性(期限为一年)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至1,住房公积金贷款*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优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盘活资金。

3、天津:静海区发布购房补贴政策 *高5万元

9月18日,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津住建房改〔2023〕9号)政策文件精神,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发布实施《天津市静海区购房补贴政策》。

自2023年9月18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在静海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4、江苏南京:发布人才新政 *高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

9月19日,江苏南京市推出《以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为总牵引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及“重点产业人才7策”两项人才新政。

人才支持计划提优行动方面,面向战略科技领军人才攀峰工程的顶尖人才,可给予300万元安家补贴和1000元~2000万元资金支持,综合资助*高1亿元;面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汇聚工程的人才,可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资金支持;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可给予2000元/月、硕士800元/月、学士600元/月租房补贴等。

5、湖北武汉:取消二环线以内住房限购政策

9月19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取消住房限购。2023年9月19日起,取消我市二环线以内住房限购政策, 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优化家庭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对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购房贷款时,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对已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在挂牌出售或出租一套的前提下新购一套住房的,购房贷款时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2023年9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前,对出售原有住房并在半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至房屋交付前出售原有住房的纳税人,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给予购房优惠支持。2023年12月31日前,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1万元家电家具数字消费券或购房消费券。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房交会,对房交会期间购买首套住房的,按契税应缴额度给予补助优惠,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税应缴额度的50%给予补助优惠等等。

6、江苏无锡:宣布全市域取消限购政策

9月19日,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

《通知》提出无锡全市域取消限购政策,将经开区太湖街道、华庄街道移出限购区域;取消现有的购房限制性措施,居民家庭(含非无锡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再对购房资格进行核验;取消企事业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套数限制。

《通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各类保障房筹集和建设工作统筹,优先保障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新就业人群、常住人口等刚需人群的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人才房多渠道、多方式供应,对各类人才实施分档分类购房补贴;进一步落实房票购房政策,原则上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

7、河北雄安新区:取消商品住房预售 公共服务“租售同权”

9月20日,从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获悉,雄安新区取消商品住房预售,实行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交房即交证”。同时,雄安新区支持有意愿的人才,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并在*、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租售同权”。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在雄安新区稳定工作的疏解人员,可购入市场化项目住房,包含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雄安新区市场化项目住房按照“成本+税费+合理利润”方式测算备案价格,引导房价保持在合理区间,在新建片区市场化项目中,配置不低于30%的“只租不售”型住房。

8、重庆:“三无”人员新购首套住房不再征税

9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将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同时将纳税期限由每年的10月1至31日调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9、广东广州:多区放开限购 增值税免征5年改2年

9月2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将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

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

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同时,大力加快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发展。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多主体、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稳慎有序开展规划建设。

10、河南郑州:进一步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

9月20日,郑州市公安局下发《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州市进一步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持续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按照《实施意见》,凡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郑州市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实行户籍管理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

11、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毕业三年内人才首次买新房补贴全额契税

9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全面落实郑州市住房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并明确:实施购房补贴。毕业3年内来区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在我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网签后3个月内完成契税缴纳的,在符合郑州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享受原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基础上,由区财政再按照已缴契税10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以上青年人才之外人员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50%的比例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补贴、三孩家庭3万元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12、吉林长春:公积金*高贷款额度90万元 多子女家庭可上浮30%

9月21日,长春市发布《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购房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

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双阳区、公主岭市,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高额度为6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高额度为50万元。

购房所在地在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高额度为4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高额度为30万元。

通知显示,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笔贷款*高额度可上浮30%。

13、黑龙江哈尔滨: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22日,哈尔滨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台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汇报。此次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优化政策,特别对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购房地无住房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进行了优化,此类人群在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按首套房政策进行贷款。该项优化政策将于9月27日正式实施。

14、甘肃:上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 

9月22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子女(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原*高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多子女家庭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等证明材料认定。已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缴存职工不再享受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兰州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已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项目(楼盘)登记手续)首付款,提取额合计不超过购房协议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15、广东惠州:出台13条措施 落实“认房不认贷” 支持非住宅商品房按市场行情定价

9月22日,惠州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落实“认房不认贷”“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购房者合理融资需求。鼓励在惠各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落实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和审慎调价,支持非住宅商品房按市场行情进行定价。

16、广东中山: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资格审核时无需提供住房证明

9月22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指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中山市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在购房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家庭成员证明即可,无需提供住房证明,房贷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提出,落实当地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当地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鼓励推行“房屋带押网签及过户”,实施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引导银行配合办理贷款,提升交易效率,减轻购房人筹措资金的压力。此外,引导辖内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对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17、湖南长沙:放开首套房限购 网签备案4年可卖

9月22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对长沙部分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进行优化,其中明确,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长沙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购房证明;商品住房网签备案满4年,可进行转让。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优化旨在坚持因城施策、精准调控的要求,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自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8、四川绵阳:鼓励房产企业对外推介促销 累计销售5万平方米以上奖补300万元

9月22日,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通知》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优化开发供应、优化项目规划、强化服务保障、促进住房消费。十八条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政策中有明确时限的以明确的时限为准。

实施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以下类别享受补贴和优惠: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补贴。其中,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全额补贴,90(含)至144平方米(不含)的补贴80%,144平方米及以上的补贴50%。

对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补贴,单户补贴*高不超过2万元。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孩家庭在绵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上浮20%且限额在现行*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

鼓励企业给予团购优惠。支持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民间团体组织开展团购活动,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愿另行给予团购优惠,但*大不超过5%。团购优惠额度不计入“不能低于备案价85%以下销售”的价格范围。

鼓励企业对外推介促销。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向绵阳市外购房人累计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面积)达到以下面积的,分别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奖补:3万(含)至4万(不含)平方米的奖补100万元,4万(含)至5万(不含)平方米的奖补200万元,5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奖补300万元。政府给予特殊政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享受奖补。

19、广东深圳:旧住宅拆除重建城市更新住宅置换比例不超过建面1:1.2

9月2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可以采用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者两者相结合等方式,由物业权利人自愿选择。政策性住房原则上采取产权置换方式,补偿与被拆除住房产权限制条件相同的住房。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执行全市统一的产权置换标准,住宅的产权置换比例为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其他类型建筑产权置换比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0、山东日照:推出“以旧换新”购房

继淄博之后,又一地官宣“以旧换新”购房。9月22日,由山东省日照市房地产业协会和日照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发起的“以旧换新”企业签约暨媒体沟通会在日照文博中心南区举行,全市首批1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7个开发项目和2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大连经济政策规划动态>

 

1、旅顺口区关于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9月21日,为进一步满足职工群众的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自2023年9月29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旅顺口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由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提高到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

2、大连太平湾签约项目14个 总投资额度约88亿

9月21日,太平湾招商大会暨产融对接推介会举行。期间,开展了产融推介及项目集中签约,举行太平湾临港冷链产业园项目开工、中国水电四局太平湾钢结构制造基地试生产仪式等系列活动。

会上共签约项目14个,总投资额度约88亿元,发布产业政策,向入驻新能源企业颁发了支持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涉及新能源车辆、海洋新材料、供应链仓储、金融贸易、休闲文旅等领域多个行业领域。

3、大连发布水文化遗产标准 省内率先

大连市地方标准《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规范》近日发布,这是全省首次发布水文化类评价认定规范,开创了我省水文化遗产标准化管理的先河。水文化遗产的认定,将对完善大连市水利等工业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以及水文化遗产认定及评价三方面内容,分别从历史价值评价、科学与技术价值评价、社会价值评价、艺术价值评价四部分提出了相应的指标体系,规定了价值评价表。标准将水文化遗产分为三级,*早源自唐朝的众多水文化遗产将得到标准认定。

4、大医一院金普新区医疗中心9月26日启用

近日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了解到,该院金普新区医疗中心门诊将于9月26日启用并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该中心门诊免挂号费。作为区域重点民生工程,大医一院金普新区医疗中心的启用将推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化、合理化布局,极大缓解区域内患者“看病难”的现状,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大程度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大连土地公告信息>

 

本周全市七区土地市场有1宗公告信息。

 

➢ 本周有1宗土地公告信息,为*用地,位于金普新区开发区金石滩板块,占地面积9.06万㎡,建筑面积9.06万㎡。

 

 

<大连土地成交信息>

 

本周全市七区土地市场成交1宗商业用地。

 

➢ 本周七区成交1宗商业用地,位于甘井子区钻石湾板块,占地面积0.19万㎡、建筑面积0.18万㎡,底价成交,楼面地价为6185元/㎡。

➢ 该宗地挂牌时间进行过调整,挂牌交易期限由2023年8月21日9时至2023年8月30日15时调整为2023年9月12日9时至2023年9月21日15时。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新增供应有所恢复,销售大幅增长。

 

➢ 新增供应情况:本周七区商品住宅新增供应有所恢复,为甘井子区泉水板块的大华紫悦府,新增供应0.23万㎡、17套,为叠拼产品。

➢ 销售情况:本周销量3.69万㎡,环比增长62%。本周区销售量的回升,一方面是政策利好的刺激作用,另一方面,本周销量增长也来自之前低价走量房源的销售、近期开盘项目的带动等。销售均价15442元/㎡,环比增长25.9%,主要是由于核心区域中、西、沙三区市场份额增大,主力区域甘、金两区的高价项目市场份额有增长。

秋季房交会期间少量项目为加快去化借势推出低价房源,对销售的带动作用较为明显。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金普新区翻倍增长,中山区受绿城项目带动增幅*大。

 

➢ 金普新区销量翻倍增长。本周销售面积1.52万㎡,环比增长99%。本周销售主力板块金州东山板块、开发区小窑湾板块。区域销冠项目为自然天城,销售0.43万㎡、45套,以高层84㎡(两室一卫)为主,辅以高层106㎡(三室两卫)产品;其次为金湾璟和天第,销售0.28万㎡、28套,以高层109㎡(三室两卫)、98㎡(三室一卫)为主。

➢ 甘井子区销量位居第二位,未过万平。本周销售面积为0.89万㎡,环比增长16%。本周销售主力板块为泉水、体育新城板块。销冠项目为绿城海上明月,销售0.14万㎡、12套,以洋房122㎡(三室两卫)产品为主;其次为招商公园1872IV期,销售0.11万㎡、13套,以高层98㎡(三室一卫)产品为主。

➢ 中山区销量大幅增长。本周销售面积为0.43万㎡,环比增长879%,主要由绿城·海韵晓风项目拉动,该项目开盘后首次备案,销售面积0.31万㎡、26套,以洋房105㎡(三室两卫)为主,辅以洋房138㎡(三室两卫)产品。

➢ 全市套均销售面积为105㎡,环比增长6%。各区中,西岗区套均销售面积*大,为164㎡;高新区套均销售面积小,为88㎡。

各区中,存量较大的为金普新区(214万㎡)、甘井子区(126万㎡)、旅顺口区(110万㎡)。七区整体去化周期为33个月,其中沙、甘两区去化周期*短,分别为24个月、25个月。

 

 

<本周营销活动汇总>

 

 

 

免责声明:本图文内容为大连购房网当地加盟运营商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购房网平台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拨打举报电话:4008-035-055,联系平台删除,购房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购房网免费专车
购房网为大连置业者提供舒适看房,放心买房的一站式贴心服务,免费专车接送售楼处,带看楼盘,陪同讲解,提供真实可靠的楼盘分析,达成交易独享优惠。
电话预约免费看房车: 4008-035-055
 
已有928人成功报名

自然天城·天玺

参考价格:8600元/平米

60平以上4万抵8万、60平以下3.5万抵7万

楼盘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393号

咨询电话:400 803 0333转1065

  • 本月开盘
  • 下月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