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周报(8.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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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峰周报】2023.8.28-2023.9.3

 

 <全国经济政策动态>

 

1、三部门: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2、两部门: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底

8月25日,财政部及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

其中包括,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等。

3、财政部: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

8月30日,财政部发布《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各级财政部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民生保障,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1)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2)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4)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5、北京、上海、安徽、苏州、长沙、厦门、成都、无锡官宣施行“认房不认贷”

6、浙江嘉兴:发布21条新政 全面取消限购限售

8月25日,嘉兴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提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限额、实施多孩家庭住房补贴政策等21项政策措施。

凡在8月25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备案合同日期为准,下同)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高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高贷款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高贷款额度上浮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00万元。本市符合保底贷款政策的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款比例继续执行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从10倍提高至15倍。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7、贵州贵阳:首次在贵安新区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8月25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执行*低首付款比例。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提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在贵安新区无自住住房,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行*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缴存职工家庭60万元、单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72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84万元、双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96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缴存职工家庭60万元、单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72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72万元、双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84万元。

8、四川成都:公积金启动租住保租房按月直付房租试点

8月28日,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正式对外宣布,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模式,并先行在保租房领域开展试点。租住试点项目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与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签订《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直付房租服务协议》,约定每月将提取金额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至试点项目运营企业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

9、四川成都:支持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8月2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商品住房现房销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销售条件:(1)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2)完成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因分期建设暂未完成的,应提交附近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和按时完成配套建设的书面承诺,且完成住宅周边道路、场地及隔离措施;(3)完成申请楼栋所在施工许可证所载建设内容和规划核实内容,完成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手续,项目“所见即所得、款清即交房”;(4)承诺在销售阶段不设置抵押;(5)现房销售*低规模为栋。

10、江苏盐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8月28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

在盐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盐城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凭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买卖议定书》),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未婚缴存人的父母)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11、山东青岛:非限购区公积金贷款首套首付调整至20%

8月28日,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非限购区域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决定对青岛市非限购区域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调整。

按照《通知》,自2023年8月28日起,购买青岛市非限购区域的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和30%。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在2023年8月28日(含)之后的,执行本通知。其他未作调整事项仍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12、广东:二手房交易合理降低费用

8月3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13、贵州:9月1日起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

8月30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在申请之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记录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低不低于20%;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低不低于20%,利率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六个月以上。

14、福建福州:调整完善购房政策 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8月30日,福建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涉及调整完善购房政策、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手续2个方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在调整完善购房政策方面,通知提出,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非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居民家庭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孩子未成年的,根据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证明等,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为多方筹集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居民家庭将限购区域内名下已办理产权证的存量住房作为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出租后,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用于自住。

15、四川成都:推人才安居新政 可不受户籍社保住房限购区域限制

9月1日,成都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联合制定了《成都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为满足人才多元化购房需求,《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在蓉工作并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后,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限制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其中,A、B、C、D、E类人才购房还可不受住房限购区域限制。

支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在蓉总部企业、“四链”融合型高能级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纳税100强企业、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重点企业(平台)根据自身需求认定人才,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或市级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不受户籍、社保、住房限购区域限制在成都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为重点片区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16、浙江温州:公积金贷款*高可贷至65岁 三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50%

9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的公告》。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登记审核时借款人的*后一期还款年龄从不超过60周岁调整为不超过65周岁,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

将完善支持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政策,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在按规定计算后的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50%,上浮后不受贷款还款能力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60%的限制,不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的限制。

 

 <大连经济政策规划动态>

 

1、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全线通车 时间缩短30分钟

9月1日,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全线通车,标志着我市又新增了一条由主城区通往城市西部区域的快速通道。据悉,该路段全长25.381公里,新建隧道8座、互通立交8座、桥梁17座,是目前我市建设隧道*多的城市主干路。

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作为大连市域交通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旅顺南路、中路、北路和土羊高速公路共同组成大连主城区至旅顺口区的交通干线网络,自旅顺口区姜水路到主城区的时间比原来通行线路缩短30分钟。

线路东端与高新区、甘井子区的红凌路、西部通道等主城区干线路网相连,西端直接穿越英歌石片区,并通过普通公路网与旅顺口区连接;

全线通过8座互通立交桥与沿途红凌路、金柳路、棠刘路、前黄线、风采路、山英线、旅顺中路、长盐线、姜水路等普通道路网对接,发挥主干路作用,辐射和联动周边路网布局。

 

2、大连一批*民生项目将启动

 

<大连土地公告信息>

 

本周全市七区土地市场有5宗商业用地公告信息。

➢ 本周七区有5宗商业用地公告信息,占地面积24.73万㎡,建筑面积44.52万㎡ 。

➢ 其中3宗位于金普新区三十里堡板块,占地面积22.34万㎡,建筑面积40.21万㎡;2宗位于金普新区其他乡镇板块,占地面积2.40万㎡,建筑面积4.31万㎡。

 

<大连土地成交信息>

 

➢ 大城(2023)-10宗地原公告于2023年8月30日截止挂牌,8月28日发布补充公告,因故中止挂牌。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新增供应增长,销售下滑。

 

➢ 新增供应情况:本周七区商品住宅新增供应4.79万㎡,主力来自金普新区,以金州东山板块为主力;此外东港、东港、革镇堡、旅顺大学城、开发区湾里均有供应。供应产品类型包括小高层、洋房、叠拼。

➢ 销售情况:本周销量3.23万㎡,环比下降16%。低于近期周均销售量。

本周国家层面重磅利好集中,如认房不认贷、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相较于一线城市对政策较为快速的反应及房地产市场的蠢蠢欲动,大连房地产市场的反应可谓是水波不兴。政策利好的市场反应需持续关注。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甘井子区销量过万,金普新区稳中有升。

 

➢ 甘井子区销量下滑,保持在万平以上。本周销售面积为1.40万㎡,环比下降12%。本周销售主力板块为大连湾板块,销售0.54万㎡。销冠项目为华润大连湾,销售0.48万㎡、53套,以高层86㎡产品为主、洋房98㎡产品为辅;其次为大连港天下粮仓,销售0.22万㎡、21套;招商公园1872IV期位居第三位,销售0.13万㎡、16套。

➢ 金普新区销量稳中有升。本周销售面积0.95万㎡,环比增长4%。本周销售主力板块为金州北九里、开发区大学城板块。区域销冠项目为保利城,销售0.13万㎡、12套,以洋房114㎡产品为主;其次为保利金地湖光山语,销售0.1万㎡、12套,以洋房88㎡产品为主。

➢ 全市套均销售面积为99㎡,环比下降5%。各区中,西岗区套均销售面积*大,为180㎡;旅顺口区套均销售面积小,为86㎡。

各区中,存量较大的为金普新区(215万㎡)、甘井子区(124万㎡)、旅顺口区(111万㎡)。七区整体去化周期为33个月,其中沙河口区去化周期*短,为24个月;甘井子区去化周期为25个月。

 

<本周营销活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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