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周报(11.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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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峰周报】2023.11.20-2023.11.26

 

 <全国经济政策动态>

 

1、金融监管部门:拟定房企白名单 明确要求“三个不低于”

11月22日,金融监管机构正在起草一份包含约50家国内不同所有制的房地产企业名单,该名单根据资产规模排序,并要求对名单上的企业满足正常融资需求。此次会议上提出的“三个不低于”政策,要求各银行房贷增速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非国有房企对公贷款增速不低于本行房地产增速,非国有房企个人按揭增速不低于本行按揭增速。会议强调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企提供贷款支持,并继续支持民营房企发行债券融资和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

2、住建部:武汉、东莞及杭州升为超大城市 合肥、苏州升为特大城市

1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显示,超大城市增加了3个,特大城市增加2个。

根据年鉴显示,2022年共有5座城市实现“升级”,分别为武汉、东莞、杭州、合肥和苏州,全国城区总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城市达到19座。

长三角地区的超大特大城市数量达到了5座,分别为上海、杭州2座超大城市,以及南京、合肥、苏州3座特大城市,占全国超大特大城市总数量的1/4。人口分布更密集的珠三角地区,在超大城市数量上仍具优势,共有深圳、广州、东莞3个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超大城市。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超大城市方面,西安(928万)*有望在未来跃升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方面,南宁、厦门、太原、贵阳、乌鲁木齐、宁波、无锡、福州、长春、南昌和常州等城区人口介于300万到500万之间大城市,均有望晋级特大城市。

3、住建部:召开智能建造工作现场会 通过科技赋能提高工程建设品质和效益

11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智能建造工作现场会。会议强调,要锚定“提品质、降成本”的目标方向,发展数字设计、推广智能生产、推进智能施工、推动智慧运维、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研发应用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通过科技赋能提高工程建设的品质和效益,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会议要求,每个试点城市都要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争取到试点结束时,在本地区培育出几家具备智能建造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企业,同时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领域的中小企业,成为新时期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

4、广东东莞:共有产权住房新政多项申购条件放宽

11月20日,广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资格条件的通知》。根据通知,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的“三限房”、配建安居房)多项申购条件放宽。

经过本次调整后,东莞市共有产权房将分为两个阶段销售,第一个阶段是首次销售按原政策进行销售;第二个阶段是配售6个月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以按照第二阶段进行销售。

在第二阶段中,本次调整还放宽了同住家庭的成员要求,取消同住人要求,单身群体可申购。并设定优先分配顺序,兼顾公平的同时向人才和多人家庭倾斜。此外,还对购房者的社保以及配售区域要求均有所放宽。其中,社保调整为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1年、非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2年,近期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区域上,配售房源进入第二阶段销售后,面向全市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购人配售。

5、黑龙江鹤岗: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11月20日,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职工家庭购房地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全国范围内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购房地无房产,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在购房地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在购房地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此外,职工家庭在购房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6、福建泉州:出台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新政放开限购、放宽限售

11月20日,泉州市住建局发布消息,为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泉州从限售、限购、住房贷款等方面入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模式,推广商品房全装修交付,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新政重新界定刚需、非刚需条件,降低参与刚需和非刚需摇号门槛,支持居民购房。

新政明确,除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部分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一手、二手住房不限购。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建房地产项目上市销售,若认筹总人数超过总房源套数的120%,为确保公平公正,则采取公证摇号销售,摇号分刚需、非刚需,购房人须符合刚需、非刚需条件。

若认筹总人数未超过总房源套数的120%,则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不限制购房条件。

放宽限售,缩小限售范围、调整限售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支持改善性购房。其中,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在全市购买的一手、二手商品住房,均为限售2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间,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购买的公证摇号项目的一手住房,限售2年,以网签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自2023年11月9日起,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购买的公证摇号项目一手住房,限售1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限售年限。

自2023年4月14日起,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购买的二手住房,限售1年。除上述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的一手、二手住房不限售。属于改善性需求,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可将第1套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转让。

7、河南濮阳:到年底前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退出差价按80%缴纳

11月22日,濮阳市发布《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活跃市城区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

文件提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2023年4月,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濮政办〔2023〕8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了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目前该优惠政策已截止。为进一步推进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自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按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时应缴差价款的80%缴纳(差价款的核算按濮政〔2014〕62号文件规定执行);差价款缴纳后,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缴纳契税后,由受益财政按契税地方留成20%给予奖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完全商品房产权证书。

8、四川自贡:首套房商贷*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

11月22日,四川自贡发布《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在自贡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20%,二套房*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30%;在自贡市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含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双职工*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70万元,单职工*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调为60万元,单笔可贷金额不受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限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租房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支持“商转公”贷款,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9、江苏南京:租赁住房将纳入积分落户政策

11月23日,南京市公安局就《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租赁住房也纳入积分。

意见稿在基础指标方面有所变化。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在参保情况方面,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每满1个月,由1分提高至2分。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在居住期限方面,在南京市居住每满1个月,由1分提高至2分。在居住年限互认地的居住期限,按照上述分值予以加分。

意见稿与现有落户办法相比,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加分指标方面增加了“租赁住房情况”。在南京市已办理居住证并合法租赁住房的,连续租赁每满1年积6分,*高不超过30分。同时具备“房产情况”和“租赁住房情况”加分项指标的,只计两者高分项。

10、广东深圳:住建局调整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11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明确自2023年11月23日起,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按照原来的普通住房标准,普通住房需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总价750万元以下(含750万元)等三个条件。

11、广东深圳:调整二套住房*低首付款比例 由原来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

11月23日,深圳调整二套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

同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明确自2023年11月23日起,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按照原来的普通住房标准,普通住房需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总价750万元以下(含750万元)等三个条件。

11、山西临汾: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上浮20% *高额度100万元

11月23日,山西省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临汾公积金调整优化贷款政策》。文件提出,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2023年10月31日以前在临汾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符合临汾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仅采用房产抵押。

实施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借款申请人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并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存贷挂钩基础上上浮20%,但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高额度100万元,不得高于房价的80%,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12、吉林:推出城镇无住房可落户等户政新举措

11月24日,吉林省公安厅发布《吉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户籍政策新举措》,吉林省内城镇无住房可落户,更多业务可“全程网办”。

根据新举措,吉林省将通过在城镇派出所设立集体户,在城镇无住房、未租房人员落户,实现“人来就能落、想落就能落”。

吉林省内乡村无土地可落户。吉林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在拟迁入乡村有合法宅基地的,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即可迁入户口。

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从省内首次暂住登记时间起计算,满足180天即可在省内现居住城市申领居住证;在省内已申请并领取居住证的,到省内其他城市办理暂住登记后即可直接申领新居住证。

13、北京:公积金贷款购买部分绿色建筑等将获适当政策支持

11月24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

14、河南周口:大学生可预缴公积金 连缴半年可在毕业五年内贷60万元

11月24日,河南省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在校大学生推出预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周口市住房公积金12329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校大学生开设个人账户后,每月需预缴1008元,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毕业后五年内可享受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的优惠政策。

15、浙江杭州:不动产业务可全省通办

11月24日,杭州与绍兴、宁波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登记(注销及设立)、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预转现登记、个人新建商品房买入(无预告)、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查封登记、解封登记等10个业务事项跨市联办。

此外,杭州与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八个城市之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登记(注销及设立)、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预转现登记、个人新建商品房买入(无预告)等6个业务事项跨市联办。

16、广东:稳定住房消费 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11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共提出8大方面27条措施,其中包括稳定住房消费。

通知明确,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动重点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2万套(间)。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空闲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将符合安全要求的现有物业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的手续。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依法保障银行机构债权的前提下,推行一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提高一手房市场流通性。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动态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手续,推行全程网办。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农房改造、通知提出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17、湖南长沙:取消购买第2套房时间限制

11月24日,长沙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政策的通知》,明确在该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不受首套房网签时间的限制。

居民家庭名下商品住房单套面积均不足144平方米的,可购买1套改善性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上)。此举旨在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大连经济政策规划动态>

 

1、大连金石滩亮相2023旅游产业发展大会

11月18日,由中国旅游协会主办的“2023 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暨文旅推介会”在北京举办,大连金石滩受邀参会并进行交流推介发言。会上,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等11个城市文旅部门和景区作为全国旅游产业发展的突出代表,登台进行交流推介。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柳金红用“三个美”分别从“自然灵秀、人文灵动之美,创新发展、文旅融合之美,双向奔赴、共生共赢之美”三个方面,向与会嘉宾推介大连金石滩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和未来展望及招商计划。

2、庄河:东北唯一!“国字号”荣誉+1

11月19日举行的首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千岛湖大会上,全国首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城市实践基
地”评选结果正式出炉。庄河市名列第四成功,当选首批十大基地,也是东北地区唯一入选城市。

3、这项数据,大连机场全国第一

11月23日,第26届 “北方区域相关机场航空市场战略联盟”航班洽谈会在大连召开。

对日通航点数量并列全国第一。今年,大连机场抢抓航空复苏时机,开通国内航线177条,与110个大中城市保持通航,航线通达性在东北领先。恢复8个国际和地区通航点,新开羽田航线,对日通航点数量并列全国第一、航班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三。

与牡丹江、建三江等东北腹地机场开展合作,初步实现跨航司“一票到底、一次值机、一次安检、行李直挂”。东北腹地和山东半岛航线网络通达性、辐射面和便捷性位居全国前列,基本搭建起“干支通、全网联”的航空运输服务体系。

4、盘活国有资产,400余项资产资源亮相

11月24日,由大连市国有“三资”(即资产资源资金)清查盘活工作专班主办,大连交易集团、大连产权交易所承办的“大连市盘活国有资产推介会”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举行。

此次推介会,通过现场大屏幕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对我市筛选出的部分优质重点资产、成熟度高项目进行逐一介绍、推介。此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相关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我市出台的国有“三资”清查盘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和地区,就适合盘活的资产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本着自愿参与、互利多赢、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筛选出可以推进合作的400余项资产资源,既有企业国有资产,又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既有公建、住宅、厂房等固定资产,又有股权、债权等流动资产,资产的覆盖范围广、类型丰富。

5、持续恢复向好 大连公布*新经济数据

1-10月份,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力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连行动,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向好。

(1)规上工业稳中有进,高技术制造业增长较快。 1-10月份,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高于全国7.2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6%。

(2)服务业稳定向好,航空运输业复苏显著。1-10月份,全市公路、水路、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2.4%、12.4%、140.7%,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3.4个、18.7个、177个百分点。10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9881.8亿元,同比增长5.9%;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4473.1亿元,同比增长2.6%。 1-9月份,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6.1%、7.8%、7.6%、6.2%、3.9%。

(3)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优化,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速较高。1-10月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6%。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8.1%,其中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93%。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120.9%,其中*业和卫生业投资分别增长107.1%、60%。 1-10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6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4%,降幅比上年同期收窄6.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310.7亿元,下降34.5%,降幅比上年同期收窄6.4个百分点。

(4)消费市场平稳恢复,消费升级持续加快。 1-10月份,全市限上单位零售额635.1亿元,同比增长9.4%,由降转增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3个百分点。

(5)财政收入较快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3.4亿元,同比增长10.9%,由降转增比上年同期提高21.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1个百分点。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亿元,同比下降3.3%。其中,社保就业支出172.8亿元,同比增长3%。

(6)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用电量保持稳定增长。1-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6%。其中,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0.4%,服务价格上涨0.9%。1-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38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比上年同期提高3.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23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由降转增比上年同期提高6.5个百分点。

 

<土地公告信息>

 

本周全市七区土地市场有13公告信息。

➢ 8宗为居住用地,占地面积42.02万㎡,建筑面积48.36万㎡。其中3宗位于湾里板块、2宗位于金石滩板块,中心解放路、金州大黑山、开发区小窑湾各1宗。

➢ 5宗为商业用地,占地面积19.27万㎡,建筑面积24.96万㎡,其中3宗位于金普新区金石滩板块、2宗位于沙河口区泛星海板块。

➢ 此外,大城(2023)-13宗地即沙河口区马栏板块原华润啤酒厂宗地因故中止挂牌。

 

<土地成交信息>

 

本周全市七区土地市场成交1宗居住用地。

➢ 本周成交1宗居住用地,位于中山区东港板块(I17-18),占地面积3.32万㎡,建筑面积6.64万㎡,平均容积率为2。

➢ 参与竞拍房企为华润、中天,经过42轮竞拍,华润溢价9.4%成交,可售楼面地价为14729元/㎡。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供销低位振荡。

➢ 新增供应情况:本周七区商品住宅新增供应1.32万㎡,分布在金普新区、甘井子区,集中于开发区大学城、泉水板块,供应产品均为洋房。

➢ 销售情况:本周销量3.37万㎡,环比下降6%,持续处于低位。近三周七区销量持续低位振荡,预计这种趋势将持续至12月中上旬。

 

 

<全市新增供应情况>

 

商品住宅新增供应1.23万㎡。

➢ 商品住宅2个项目有新增供应,新增供应面积为1.23万㎡,102套,分布在开发区大学城及泉水板块,供应产品为洋房。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甘区销量持续增长,甘、金两区销量过万平。

➢ 甘井子区销量持续增长,位居销冠。本周销售面积为1.29万㎡,环比增长33%。本周销售主力板块为泉水、体育新城、科技城板块,销售面积均超过0.2万㎡。销冠项目为万科公园都会,销售0.16万㎡、16套,以小高层110㎡(三室两卫)、76㎡(两室一卫)产品为主力;其次为中海公园上城,销售0.14万㎡、13套,以洋房116㎡顶底跃、95㎡(三室一卫)产品为主力;再次为金泉绿洲,销售0.13万㎡、11套,以洋房113㎡(三室两卫)、127㎡(三室两卫)产品为主力。

➢ 金普新区销量稳定在万平以上。本周销售面积1.13万㎡,环比下降30%。本周销售主力板块为开发区大窑湾、开发区小窑湾板块。区域销冠项目为华润置地潤尚,销售0.21万㎡、23套,以小高层78㎡(两室一卫)产品为主;其次为金湾璟和天第,销售0.12万㎡、11套,以高层110㎡(三室两卫)产品为主。

➢ 全市套均销售面积为105㎡,环比下降2%。各区中,西岗区套均销售面积*大,为165㎡;旅顺口区套均销售面积小,为89㎡。

各区中,存量*大的为金普新区(216万㎡),其次为甘井子区(126万㎡)、旅顺口区(113万㎡)。七区整体去化周期为35个月,其中沙、甘两区去化周期较短,分别为21个月、26个月。

 

<本周全市销售面积排行榜>

 

 

<商品住宅存量走势>

 

商品住宅存量为572万㎡,去化周期为35个月。

 

 

<本周营销活动汇总>

 

 

<项目规划公示>

 

项目名称:保利东港D14地块

板块:中山区-东港板块

地块指标:

➢占地面积:2.55万㎡

➢计容建面:6.02万㎡

➢容 积 率:2.38

产品规划:共规划9栋楼,其中洋房(5-10F)6栋,高层(24-25F)3栋

 

 

项目名称:高尔基路沿线改造拆迁安置区(A区)项目2号楼

板块:西岗区-中心八一路板块

地块指标:

➢占地面积:0.384万㎡

➢计容建面:0.384万㎡

➢容 积 率:1.0

产品规划:规划1栋楼,6层,含住宅、公寓、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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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公园上城

参考价格:18000元/平米

暂无优惠

楼盘地址:甘井子区西北路与川岭路交汇处东行500米

咨询电话:400 803 0333转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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