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周报(1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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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峰周报】2022.12.5-12.11

 

 <全国经济政策动态>

 

1、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2023年工作:稳住经济 防住风险底线

12月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3年经济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也是为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

“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这是此次会议对明年经济工作定位的总体概括。2023年还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迈向“后疫情时代”的过渡之年。

会议指出,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增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动力和活力。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要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安徽芜湖:三孩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额度可上浮20%

12月5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其中提出,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在芜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在原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其中,二孩家庭*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高上浮20%。

三孩及以上家庭在芜湖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的,经审核,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芜湖市现行租房提取*高额度限制。

3、海南:拟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分级分类监管

12月6日,海南省住建厅制定《海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市场主体评分标准,并对外公布征求社会意见,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开展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拓展评价结果应用渠道等,促进房地产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引导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指出,房地产市场信用主管部门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守信行为的倡导和褒扬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和约束。加强与其他地区、部门的信用合作,推进信用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惩戒。

房地产市场信用主体应按要求及时建立和更新信用档案手册,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归集信用信息。房地产市场信用主体首次在海南内开展业务前,应当通过信用信息系统向企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办法明确,房地产市场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评价、共享、公开、修复等管理工作统一通过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全省使用统一、规范、完整的信用数据标准和信用信息条目。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与其他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信用信息依法共享给国家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除信用信息条目中明确规定信用信息不公开外,信用信息一般对社会公开。

房地产市场信用主体信用管理实行阶段评价信用,以6个月为一个评价周期,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级。对于D类信用企业,将不支持享受优惠政策和信用承诺制等便利措施,不支持参与政府投资或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项目。

4、福建厦门:调整岛外限购政策 岛内限购政策不变

12月7日,厦门日报报道,从厦门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获悉,自2022年12月5日起,厦门市岛外限购政策略有调整。岛外限购政策调整为在厦门市实际工作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和个人可在岛外限购1套住房。岛内限购政策不变,仍为过去4年连续缴纳3年社保或申报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在岛内限购1套住房。

5、江苏南通:以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2月8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和材料,结合省内相邻城市做法,经研究,现决定自12月6日起,对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职工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6、江苏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低降至三成

12月8日,南京二套房贷款政策有新调整:购买第二套房,贷款已结清,首付3成,利率4.1%;有一套房贷款未结清,再购房首付4成,利率4.9%;有两套房贷款未结清,停贷。

7、安徽合肥:开启二手住房互换交易新模式

12月8日,安徽合肥房产局联合相关部门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开启二手住房互换服务新模式。合肥市区范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可上市交易的存量住房可以进行产权互换。产权人在平台注册后,填写置换意向,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匹配房源信息,置换双方达成一致后,既可线上办理置换合同网签,也可线下办理。

8、浙江杭州: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低于同类房源市场价格

12月8日,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评估和调整等方面进行规定,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标准执行。自2023年1月5日起施行。

在租金标准方面,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标准执行,评估租金由运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实行一套(间)一价。同时,蓝领公寓、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运营单位*终确定的租金应通过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并提交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评估报告。

在租金调整方面,备案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年度调整,并且由项目运营单位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重新评估确定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后提交备案。如租金调增的,每套(间)年增幅不得超过5%,且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

 

<大连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全市七区6宗土地挂牌信息,均位于金普新区,包括4宗居住用地(开发区小窑湾板块3宗、开发区三十里堡板块1宗),2宗商服用地(均位于开发区金石滩板块) 。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本周供销双降,淡季效应显现。

 

➢ 新增供应情况:本周新增供应1.82万㎡,环比下降18%;为金普新区高层及别墅产品补货,合计188套。

➢ 销售情况:本周销量4.36万㎡,环比下降17%,本周销量已连续下滑两周,淡季效应逐渐显现。整体来看,市场依旧保持成交疲软的势态,年底收官之战仍未起势,市场距离拐点仍有较长周期。

 

 

<全市商品住宅市场情况>

甘井子区重回首位,金普新区销量环比降幅超四成。

 

➢ 甘井子区销量重回首位,销售面积1.82万㎡,环比增长10%。万科公园都会本周销售31套、0.30万㎡,排名第一;大华锦绣海岸本周销售17套、0.21万㎡,位列第二。

➢ 金普新区环比下降,位居第二,销售面积1.30万㎡,环比下降44%。融创宸阅和鸣小窑湾万达广场为销售主力项目,两个项目销售量基本持平,销售15套、0.14万㎡左右。

➢ 全市套均销售面积为104㎡,环比增长3%。中山区套均销售面积大,为162㎡,沙河口区套均面积*小为78㎡。

➢ 各区中,存量较大的为金普新区(236万㎡)、甘井子区(152万㎡)、旅顺口区(114万㎡)。因去化速度放缓,全市去化周期维持在28个月的高位上;其中甘井子区去化周期*短,为22个月。

 

 

<商品住宅存量走势>

 

七区商品住宅存量持续下探,去化周期高位稳定在28个月。

 

 

<本周营销活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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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格:115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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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大黑山南麓开发区1中西行500米

咨询电话:400 803 0333转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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